外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细则
(2018年制定
为规范外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 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0 号)、《皇冠新体育关于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厦大人〔2015〕137 号)和《皇冠新体育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厦大人〔2018〕10号)等有关文件,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一条 皇冠新体育负责外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学院成立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管理组”),由分管科研的院长担任组长,由学院博士生导师组成管理组成员。管理组主要负责制定流动站管理细则,拟订博士后年度招收计划,组织召集博士后招收选拔、考核以及出站等工作。
第二条 学院党委应做好博士后招收的思想政治考察工作,加强博士后在站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
第二章 博士后招收
第三条 合作导师招收资格:
1.学校全职在岗教授或者具有博导资格的副教授;
2.正在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或重要横向课题,博士后招收经费充足;
3.博士后招收应与合作导师承担的科研任务相结合,将博士后安排到重大科研任务中从事高水平的研究工作。承担重要研究项目的博士生导师优先招收博士后,未主持或承担研究项目的导师不安排招收博士后。
第四条 申请博士后的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第一学历为海外著名大学或国内“双一流”院校的优先),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研究的潜力。原则上,申请人在攻读博士期间(或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合作在我校规定的核心学术刊物或国外主要学术刊物(见附录,下同)发表论文2篇以上;并曾经参加横向、纵向课题的研究工作;
3.品学兼优、作风正派,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第五条 招收程序
1.博士后申请人将经合作导师签字的完整申请材料递交给流动站联系人初审,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管理组。
2.管理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由组长决定通过召开会议或通讯评议方式进行评审,三分之二以上与会者且超过全体成员半数以上同意视为通过。
3.流动站联系人通过OA系统向人事处提交《博士后招收工作报告》,同时将党委《考察表》作为附件上传。
第三章 博士后在站管理
第六条 博士后在站期间,流动站及学院党委应开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校纪校规等教育工作,针对外籍博士后还应进一步开展国情校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等宣传工作,帮助博士后尽快熟悉和适应工作环境。
第七条 学术头衔
学校根据科研平台和科研团队工作需求,可给予全职在校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后特任助理研究员、特任副研究员、特任研究员学术头衔,以便于博士后申请科研课题及开展学术交流。
1.特任助理研究员
原则上,博士后进站即可给予特任助理研究员学术头衔。
2.特任副研究员
博士后进站满一年,中期考核合格且续签工作协议,在站期间主持国家级、省部级项目或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的,可给予特任副研究员学术头衔。
3.特任研究员
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博士后,可依据《皇冠新体育南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特任研究员,经学校聘委会审批通过后,可给予特任研究员学术头衔。
第八条 博士后在站期间执行工作任务或主要利用学校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其知识产权归皇冠新体育所有,研究成果均应以皇冠新体育为第一作者(完成)单位。核心刊物的认定,以当年皇冠新体育更新的核心刊物目录为准。英语国际刊物级别的认定,以A&HCI、SSCI认证为准;小语种国际刊物级别的认定请见附录。
第四章 博士后考核
第九条 考核内容
博士后研究人员实行协议制管理,一年一聘。博士后进站后,需每年进行一次考核,第一次考核在博士后进站后第10个月启动,考评博士后科研进站情况和工作绩效。如遇延期出站,在第22个月启动第二次年度考核,以此类推。博士后年度(中期)考核以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工作态度、在岗情况、参加科研项目、发表科研论文、以及科研获奖、论著为主要内容。在站期间的工作态度、在岗情况由合作导师提供证明材料交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第十条 考核标准:
至少参与完成了下列1项得到同行专家认可的高水平科研成果:
1.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与合作导师主持的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1项(国家前3、省部级前2);或主持横向课题1项,到账经费不少于10万元;
2.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或相关学科二类核心学术刊物或发表(含录用)的有ISSN且有专家盲审制度的权威国外或境外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署名)或者本学科或相关学科一类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含录用)1篇学术论文;
3.出版(含录用)学术专著1部。
此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三等奖限主持人;二等奖限前3名;一等奖或国家级奖励限前5名),可适当减免论文要求。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1.考核优秀,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工作认真负责,合作导师满意;
(2)遵守考勤制度,没有无故缺勤现象;
(3)完成上述考核标准两项以上。
2.考核合格,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工作认真负责,合作导师满意;
(2)遵守考勤制度,没有无故缺勤现象;
(3)完成上述考核标准一项以上。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合作导师和管理小组审议,可评为不合格:
(1)科研工作进展缓慢,合作导师不满意;
(2)未按规定程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校15天以上,或1年内累计无故离岗30天以上的;
(3)未经合作导师及学校允许,出国(境)逾期1个月未归;
(4)在学术上弄虚作假,影响恶劣;
(5)受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6)有其他不良情况。
4.考核结果应于协议期满前报送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同时反馈给博士后本人。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学校不再与其续签工作协议。
5.联合招收类博士后的考核一般由工作站组织,特殊情况由工作站和流动站协商确定,可由工作站与流动站联合组织。
第十二条 考核程序
1.年度(中期)考核应于协议期满前2个月启动。博士后须提交如下材料:①《皇冠新体育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评价表》(纸版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②科研进展和工作绩效书面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③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电子版和纸质版)④科研成果原件(审核后归还)和复印件。
2.流动站联系人对博士后教学科研工作进展情况、在站期间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申请项目、获奖情况)等进行初审。
3.管理组召开考核会议。合作导师须到会介绍博士后当年度工作情况。如合作导师确因出国等特殊原因无法出席评审会议,应书面委托他人到会介绍博士后工作情况。
博士后对在岗情况、科研项目进展情况、发表科研论文、论著以及获奖等情况进行总结,向考核小组汇报,并现场并接受专家提问。
管理组从博士后完成科研任务的质和量、科研能力、工作态度、学术道德、培养前景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形成考核意见,评定考核等级。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在《皇冠新体育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评价表》上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4. 流动站联系人将《皇冠新体育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评价表》上交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五章 博士后出站
第十三条 博士后期满出站前,学院组织出站考核,对博士后在站期间所表现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对本研究领域或研究课题所作的贡献、科学作风、学术道德等做全面评价。
第十四条 考核标准
1.课题要求: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横向课题1项,到账经费不少于10万元;
2.论文要求,至少参与完成了下列1项得到同行专家认可的高水平科研成果:
(1)在学校规定的文科二类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含录用)论文3篇或在学校规定的文科一类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含录用)论文1篇及二类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
(2)出版(含正在出版)专著1部,并在学校规定的文科二类以上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含录用)论文1篇;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三等奖限主持人;二等奖限前3名;一等奖或国家级奖励限前5名),可适当减免论文要求。
第十五条 考核结果
优秀:工作勤奋,责任心强,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务能力强,高质量地完成进站工作任务;学术道德良好。课题或研究成果超过考核标准要求。
合格:工作勤奋,责任心强,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务能力强,高质量地完成进站工作任务;学术道德良好。课题或研究成果达到考核标准要求。
不合格:课题或研究成果未达到考核标准要求,或有上述年度(中期)考核所述不合格情形。
考核合格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出站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学校报请全国博管会颁发《博士后证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退站处理。
第十六条 出站程序
1.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前必须完成进站时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格式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期满前一个半月将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和出站表格等材料提交管理组评阅;
2.管理组应在博士后出站前一个月组织博士后出站报告会。合作导师须到会介绍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工作情况。如合作导师确因出国等特殊原因无法出席评审会议,应书面委托他人到会介绍博士后工作情况。博士后对在站期间的工作情况、研究计划完成情况以及所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总结,向考核小组汇报,并现场回答问题;
3.管理小组按照出站考核的要求,对出站博士后的出站报告、科研工作、个人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定,并完成《皇冠新体育博士后出站评议报告书》。管理组负责人审核无误后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4.流动站联系人将出站材料与评议结果送达学校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第十七条 博士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出站手续,不及时办理出站手续者,按退站处理。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本细则适用于2019年1月1日以后进站的博士后,未尽事宜依据《皇冠新体育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执行。
第十九条 皇冠新体育博士后管理组享有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
附录 国际一类核心期刊(俄语语言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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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期刊名称 | 主办单位 | 主要涉及学科 |
1 | Русский язык за рубежом 国外俄语研究 | 俄罗斯教育部、世界俄语教师联合会、普希金语言学院 | 俄语语言文学 |
2 | Вестник МГУ. Серия 9. Филология 莫斯科大学学报(语文学) | 莫斯科大学 | 语言学 |
3 | Вестник СпбГУ. Серия 9. Филология. Востоковедение. Журналистика 圣彼得堡大学学报(语文学、东方学、新闻学) | 圣彼得堡大学 | 语言学、文化学 |
4 | Вестник Российского университета дружбы народов. Серия, Русский и иностранные языки и методика их преподавания 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学报(俄语及外国语研究) | 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 | 外国语言学 |
5 | Русская литература 俄罗斯文学 | 俄罗斯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 俄罗斯文学 |
6 | Вопросы языкознания 语言学问题研究 | 俄罗斯科学院语言研究所 | 俄语语言学及其各分支学科 |
7 | Вестник РГГУ. Серия. История. Филология. Культурология. Востоковедение. 俄罗斯人文大学学报(历史学、语文学、文化学、东方学) | 俄罗斯人文大学学报 | 综合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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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Русская речь 俄罗斯言语 | 俄罗斯科学院俄语研究所,俄罗斯文化基金会 | 俄语 |
9 | Мир русского слова 俄语词的世界 | 俄罗斯俄语语言文学教师联合会 | 俄语 |
10 | Проблемы Дальнего Востока 远东问题 | 俄罗斯科学院远东所 | 区域学研究 |
国际一类核心期刊(德语语言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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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期刊名称 | 主办单位 | 主要涉及学科 |
1 | text + kritik 文本与批评 | 德国edition text + kritik出版社 | 文学 |
2 | Deutsche Vierteljahresschrift für Literaturwissenschaft und Geistesgeschichte 德国文艺学与思想史季刊 | 德国Metzler出版社 | 文学、语言学 |
3 | Zeitschrift für Literaturwissenschaft und Linguistik 文艺学与语言学杂志 | 德国Metzler出版社 德国Siegen大学 | 文学、语言学 |
4 | Weimarer Beiträge 魏玛评论 | 德国Passagen出版社 | 文学、文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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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Zeitschrift für interkulturelle Germanistik 跨文化日耳曼学杂志 | 跨文化日耳曼学协会 卢森堡大学 | 语言学、文学 |
6 | Muttersprache 母语 | 德语语言协会 | 语言学、文化 |
7 | Wirkendes Wort 话语功能 | 德国特里尔科学出版社 | 语言学、文学 |
8 | Deutsch als Fremdsprache 对外德语 | 德国朗氏出版集团、赫尔德(Herder)研究所 | 语言学、德语教学 |
9 | Zeitschrift für Germanistik 日耳曼学杂志 | 德国洪堡大学、瑞士Peter Lang出版社 | 文学、语言学 |
10 | Das Argument 论证 | 德国Argument出版社 | 文学、语言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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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一类核心期刊(西班牙语语言文学) |
序号 | 期刊名称 | 主办单位 | 主要涉及学科 |
1 | Punto y coma | 欧盟 | 翻译学 |
句点与逗号 |
2 | C&E. Cultura y educación 文化与教育 | 西班牙巴塞罗那自治大学 | 文化、教育学 |
3 | Revista de llengua i literatura 语言与文学杂志 | 西班牙Dialnet基金会 | 文学、语言学 |
4 | Revista Internacional de Lenguas Extranjeras 外国语言研究国际杂志 | 西班牙Rovira i Virgili大学 | 文学、文化、语言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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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Cultura, lenguaje y representación 文化、语言与表达 | 西班牙海梅一世大学 | 文学、语言学 |
6 | Estudios de traducción 翻译研究 | 西班牙现代语言与译者学会 西班牙康普顿斯大学翻译系 | 翻译学 |
7 | 文化间 | 西班牙环球翻译、交际与应用语言学组织 | 语言学、翻译学等 |
8 | Caplletra | 西班牙Valencia语言文学学院 | 语言学 |
9 | Lengua y migración语言与移民 | 西班牙Alcalá大学 | 语言学、文化 |
10 | Anuari de filologia. Llengües i literatures modernes语言文学、语言、现代文学年报 | 西班牙巴塞罗那大学 | 文学、语言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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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核心期刊(法语语言文学) |
编号 | 刊物名称 | 主办单位 | ISSN |
1 | 《外国文学动态研究》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 | 1007-7766 |
2 | 《法国研究》 | 武汉大学法国研究所 | 1002-0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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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一类核心期刊(日语语言文学) |
序号 | 期刊名称 | 主办单位 | 主要涉及学科 |
1 | 日本語・日本学研究 | 东京外国语大学 | 综合学刊 |
ISSN 2186-0777 | (日本) |
2 | 日中学術研究誌 | 日中学术研究会 | 综合杂志 |
ISSN 1880-8298 | (日本) |
3 | 東京大学言語学論集 | 东京大学 | 日本语言 |
ISSN 1345-8663 | (日本) |
4 | 比較文化研究 | 日本比較文化学会 | 日本语言文化 |
ISSN 0914-0247 | (日本) |
5 | 和漢比較文学 | 和漢比較文学会 | 日语文学 |
ISSN 1340-5438 | (日本) |
6 | 明海日本語 | 明海大学 | 日本语言 |
ISSN1341-2582 | (日本) |
7 | 中国学研究論集ISSN 1344-1795 | 广岛大学 | 日本文学 |
(日本) |
8 | 北東アジア研究 | 岛根县立大学 | 日本文化 |
ISSN 1346-3810 | (日本) |
9 | 北研学刊 | 広島大学北京研究中心 | 日本语言 |
ISSN1349-4228 | (日本) |
10 | 東アジア文化交渉研究 | 関西大学东亚文化研究科(日本) | 日本文化 |
ISSN1882-7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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